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逆变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逆变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78500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0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项目概况: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采购第一批逆变器。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投标人可以参加部分或全部标段投标,允许投标人同时兼中不多于两个标段,但标段一和标段二的中标人不能为同一人。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多个标段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如不同标段的《中标意向承诺书》不一致,则按评审顺序以最先评审的标段的《中标意向承诺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视为主要资料不齐全而被予以否决。
2.招标内容:
供货的时间要求:收到《发货通知》单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
交货的地点:广东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
适用于标段一、二: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单项合同20MW及以上的组串式逆变器产品(与拟用于本次投标型号相同的逆变器产品,直流侧电压为1500V且MPPT最大输入电流不低于30A),且国内供货业绩不低于300MW,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容量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
适用于标段三: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单项合同20MW及以上的集中式逆变器产品(与拟用于本次投标型号相同的逆变器产品,直流侧电压为1500V且额定功率为3125kW),且国内供货业绩不低于1GW,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容量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
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对其合法授权的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10制造商授权函格式)。如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3投标人声明格式。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再获取的方式。
2.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2月24日起-2021年2月28日止;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时间:2021年2月24日8:30起,2021年3月2日17:30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方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申请文件后方可办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
(2)按本公告格式和要求完成投标登记资料。
(3)将投标登记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室。
(4)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代理完成交易中心系统的登记录入,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成功。
(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标段,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投标登记成功并缴费后,招标代理将招标文件纸质版现场发放给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 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 30分。
5.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 3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人民币14000000.00元;标段二:人民币12600000.00元;标段三:人民币16500000.00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85077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