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预备清单)明确,有7个大基地项目共计700万千瓦入围,其中包括4个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2个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以及1个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业主涵盖隆基绿能、国家电投、中能建联合江苏美科、中电建、中广核、国能、中车等,规模各100万千瓦。
根据清单,青海省第二批项目共计将建设540万千瓦光伏、120万千瓦风电、40万千瓦光热以及100万千万/360万千瓦时储能。储能类型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这些项目均采取就地消纳,建设工期均为2年,预计开工2022年9月底前~投产2024年。项目详情如下:
事实上,8月24日,青海省能源局在“关于加强海南州清洁能源产业建设的建议”——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24014号建议答复的函上也透漏了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取得重大进展,同时也表示青海第一批风光大基地已开工海南州6.4GW项目,争取第一批青海风光大基地到年底建成并网3GW。
另外,青海能源局还要求海南州、海西州发展改革委全力 推动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有关部门衔接,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各项目业主要尽快制定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对于符合评审要求的项目,省电力公司须在《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要求时限内完成接入系统批复。同时,省电力公司要同步开展项目接入电网工程规划建设,确保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和接入电网工程同步投运。
各业主要严格履行项目申报时的承诺,同步建设储能调峰设施,加快配套产业落地,确保储能调峰能力和新增配套产业负荷不低于新能源的全寿命周期;运行期内若出现调峰能力不足、用电负荷减少或中断情况,需补足调峰能力、重新引进用电负荷,确保实施效果不低于项目申报水平。无法完成要求的项目,配套新能源应同步实施退坡运行或调整更换业主。
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