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 40MW光伏电站 BT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7年 3月 20日,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青肯泡乡 20MWP光伏地面电站 A项目 BT总承包合同》及《青肯泡乡 20MWP光伏地面电站 B项目 BT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 30,000万元,约占 2016年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 21.04%。
公司与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交易,上述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该合同为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91231281MA18XHY92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开发区北方商谷大厦310室
法定代表人:孙凌涛
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能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资、开发、运营、维护;
发电技术咨询、交流推广服务;污水处理项目的管理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600046K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
法定代表人:李寅;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陆佰零柒万玖仟贰佰零肆圆整;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高压变频器、高低压电气设备、箱式变电站、整流装置、电气元件、继电保护产品、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信息与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销售公司开发的新产品;
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产品销售,设备租赁,实业投资,从事进口贸易;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BT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工程名称:青肯泡乡20MWP光伏地面电站A项目及青肯泡乡20MWP光伏地面电站B项目
工程地点:安达市青肯泡乡境内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安发改备案回执第【2016085】号和安发改备案回执第【2016086】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40MW
(二)合同供货范围:本合同价格包括工程设计、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
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设备技术人员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调试、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总承包管理等费用,还包括相应的税费、运杂费(含接卸、运输、仓储保管等)、保险费、垫资利息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三)工程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暂定为2017年6月25日前
(四)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五)BT总承包合同价格1、青肯泡乡 20MWP光伏地面电站 A项目 BT总承包额为 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最终总承包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设备采购和工程决算金额为准。
2、青肯泡乡 20MWP光伏地面电站 B项目 BT总承包额为 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最终总承包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设备采购和工程决算金额为准。
(六)付款安排
1、青肯泡乡20MWP光伏地面电站A项目
(1)完成预验收日为T日。T+7日内,BT业主方支付BT总承包额的50%,即7500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万元整);
(2) T+37日前,BT业主方支付BT总承包额的50%即7500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万元整);
(3)T+365日前,业主方退回BT总承包方10%的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4)如有变更签证,变更产生的费用于T+7日前由BT总承包方和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给BT总承包方。
2、青肯泡乡20MWP光伏地面电站B项目
(1)完成预验收日为T日。T+7日内,BT业主方支付BT总承包额的50%,即7500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万元整);
(2) T+37日前,BT业主方支付BT总承包额的50%即7500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万元整);
(3)T+365日前,业主方退回BT总承包方10%的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4)如有变更签证,变更产生的费用于T+7日前由BT总承包方和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给BT总承包方。
(七)付款保障措施1、业主方承诺在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BT总承包本项目新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设备、经营权)全部归 BT总承包方所有;
2、项目并网后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项目的发电收益全部归 BT总承包方所有,直至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发电收益所得不可抵减业主方欠 BT总承包方欠款;
3、项目股东持有该项目的全部股权质押至 BT总承包方并办理工商质押登记。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BT总承包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为公司向能源互联网业务转型奠定了基础,也对实现2017年度公司经营计划起着重要的作用;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工程施工建设。合同总金额为30,000万元, 约占 2016年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 21.04%。合同的顺利执行有助于公司完成 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 2亿的业绩指标;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董事会认为:公司是以“高压、大功率”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技术,以高效“电力电子节能与新能源”为产业发展方向,从事电力电子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承建新能源发电产业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截止目前由公司承建的新能源电站总规模近 350MW,已有部分并网发电,未并网的新能源电站项目也都在按工程进程有序的进行中,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承建批文安发改备案回执第【2016085】号和安发改备案回执第【2016086】号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经审查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项目工程的合法持有人,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因此董事会认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及违约的风险。
2、项目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由于人员变动,可能存在项目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
3、该合同系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1、公司与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青肯泡乡20MWP光伏地面电站A项目BT总承包合同》;
2、公司与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青肯泡乡20MWP光伏地面电站B项目BT总承包合同》;
3、董事会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