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发展任务。深入落实《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订池州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任务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到2025年产业营业收入超110亿元,到2027年力争营业收入超135亿元。二是摸清产业底数。建立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企业培育库,全市拥有16家企业,其中江南集中区5家、市经开区5家、大渡口经开区5家、贵池区1家,涉及先进光伏领域的8家、新型储能领域的6家、后端服务领域的2家。三是明确产品类别。池州市光伏和储能产业企业主要是配套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电池硅片、光伏边框(支架)、光伏组件、光伏发电保护器件、TOPCON光伏电池、电化学储能系统、废旧电池回收等。四是推动产能发展。2020年到2022年,池州市共获得124.92千瓦,2023年在手可建设指标90万千瓦。前期并网36.6万千瓦,涉及光伏项目26个,全市还有已备案或列入计划的项目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