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个明星项目,因为未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而成了水上违建被迫拆除。
笔者获悉,近日,“江苏泗洪领跑者基地部分违建光伏已拆除完毕”。被拆除的水上光伏电站项目,就是此前被广泛关注的天岗湖违建水上光伏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天岗湖水上光伏项目原本是一个由当地政府申报、重点推进的“明星”富民项目。总投资75亿元,项目光伏设施共占水面约9平方千米,泗洪县境内天岗湖约70%的水域面积被其占用。
参与开发建设了这个项目的多家大型企业,也足够重磅:中广核、林洋、晶科、通威、国电投、三峡新能源、隆基绿能、华能等。当时,这个项目办理了环评、土地、规划等多项手续,还曾被自然资源部作为正面典型全国通报表扬。
但2022年,水利部核查组在观看了天岗湖江苏省泗洪县境内水域航拍视频后,认为泗洪领跑者基地这个光伏项目,妨碍行洪,给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是违建项目,要求“在当年5月底前对该项目占用湖泊行洪通道的光伏设施等突出问题完成清理整治”。
后续的整改,虽然超出了水利部要求的时间节点,但总算将违建光伏设施拆除完毕。
这么一个投入巨资的明星项目,为何被确定为“违建”?一个重要瑕疵是:未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水利部当时的通报文件显示,根据相关法律和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电站项目,需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手续。这个项目为何水行政许可手续就缺席?其背后原因尚不得而知,但后果就是75亿元的巨额投资打了水漂。这个项目也成了全国典型的水面光伏电站负面案例,教训可谓是惨痛、深刻。
但从环境角度而言,对江苏泗洪领跑者基地侵占河道的光伏板等设施进行拆除,不仅维护了相关河道的行洪排涝功能,还对水面光伏发电项目规范建设起到了指导意义。
笔者注意到,水上光伏项目因妨碍行洪被拆除,并非个案。
2018年,水利部就通报了山东省徒骇河滩地违规建设光伏电站案例。由中节能绿洲负责的莘县20MW光伏项目,阵列布设在河道滩地内,非法占用水域岸线长度3.4公里、面积1021亩,对河道行洪、防洪安全造成很大影响。2019年3月,山东省、聊城市分别将该项目列入省、市河湖清违清障项目清单,对侵占河道的光伏设施依法拆除。
目前,我国境内的水面光伏电站,主要分为打桩式和漂浮式。从打桩式来看,如果桩基在水下过密,会对水流产生一定的阻碍,这可能会妨碍行洪。而漂浮式光伏电站也有隐患。来自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水域岸线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漂浮式光伏电站要考虑到被冲至下游的可能性,同样会对行洪造成阻碍。
2022年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意见》提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在业内看来,《意见》出台后,水上光伏项目基本已经不能再建了。
但从《意见》来看,水上光伏电站并未被全面叫停。铺设地可选择的范围缩小为湖泊周边、水库库汊、池塘、蓄水池、采矿塌陷区形成的水域等。而如何界定这类水域,则需要地方来论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