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产权归属。全县建设完成并网50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规模2930KW,其中村级光伏电站30座装机规模1730KW,户户联建光伏电站20座装机规模1200KW,目前已将20座户户联建光伏扶贫资产确权并移交给村集体,进一步增强村集体对光伏扶贫资产的获得感和责任感。
明确管护责任。强化光伏扶贫电站管护运维,采用“村集体+企业”双管护运维模式,优选专业运维公司开展长期合作,明确运维公司对全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进行实时监测和及时维护,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光伏电站进行日常管护,确保光伏电站实现发电量最大化,目前光伏电站年平均发电能力指数达到110%以上。
明确收益分配。将光伏收益主要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今年以来,光伏收益为542位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工资214.5万元,预计年人均增收7000元以上;根据村级实际情况,保留必要光伏收益用于光伏运维、村内小型公益性事业建设和奖励补助等,其中光伏运维费用支出9.8万元,小型公益性事业建设支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