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伏网 » 太阳能政策 » 正文

重大变革:光伏、风电项目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日期:2022-07-05    来源:全球光伏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2
07/05
09:3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光伏项目 光伏项目环评 新能源项目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光伏、风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1.环评中的主要污染物

在生态环境部2014年发布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须严格落实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生态环境部指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十二五”期间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它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本办法执行。

然而在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中,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经过环境评价的污染物管理这一条,即便项目没有主要污染物排放,也要出具环评意见。

2.创新服务、提升效率

此次生态环境部以改革试点方式提出了环评审批方式新举措,针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提出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对此解释是:上述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对区域环境质量贡献很小。

而生态环境部对部门职责提出了四点总体要求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优化审批,提高效率”,要求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从环评文件编制到环评审批的全过程保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批效率,便民惠企。

因此,生态环境部认为,如果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不存在主要污染物,那就没有必要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生态环境部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管理理念进步、管理方式变革、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效率提升,明确哪些项目可以不挂钩,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返回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首页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