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四川省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甘孜州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法人优选的公告发布。
根据公告,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核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5〕578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法人优选。
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场址涉及《甘孜州光伏资源普查及基地规划(2022年本)》规划的康定光伏2号场址(规划规模350万千瓦)区域,拟开发规模65万千瓦,其中30万千瓦装机容量拟采用“绿电直连光伏直供”新增负荷的开发方式,并配置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储能,剩余35万千瓦装机容量采用“1+N”开发模式。综合考虑新都桥500千伏变电站已汇集电源情况及当地负荷水平情况,目前项目暂不具备全部实施条件,本项目暂按35万千瓦规模安排实施,“绿电直连光伏直供”部分待四川省绿电直连实施细则政策出台后按细则要求实施。
该项目按照四川省工程咨询院评估意见时序进度推进建设。30万千瓦光伏绿电直连部分,按照出台后的绿电直连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接入方案研究,35万千瓦光伏项目统筹考虑新都桥500千伏变电站汇集能力,建设时序与新都桥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相协调。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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