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开发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通知》,文件明确:全开发区范围内屋顶资源开发建设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统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投资协议约定事项开展整开发区屋顶光伏开发建设,统筹开展项目开发协调和运营维护管理。
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厂房、学校、农用地、连片民宅等屋顶资源,达到条件可以进行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应建尽建。
由开发区广西华聚招商有限公司结合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各企业、学校、民宅等屋顶实际,通过双边协商等市场化方式负责统一协调推进此项目工作。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