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简称《通知》),多次提及光热发电。
《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甘肃可再生能源能源发展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超过6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60%左右。
到2025年甘肃光热发电装机计划由2020年的16万千瓦增长至2025年的100万千瓦,年均增长44.27%。
针对河西走廊新能源重点开发区,“十四五”时期将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电力,形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支持酒泉地区在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基础上向特大型风电基地迈进,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无补贴发展,形成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融合发展新格局。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高质量新能源生产基地建设。按照集中与分散并举、打捆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用区域内风、光资源,重点推动建设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核心的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加快构建多元互补的新能源供应体系。
同时,要统筹推进风光热气协调发展。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与风光电协同发展。继续深化完善太阳能光热发电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光热项目储备库,推动建设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在资源富集、建设条件优越的敦煌、阿克塞、肃北、金塔、玉门、高台、金川、民勤、古浪、景泰等地区谋划实施“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增强自我调峰能力,实现光热项目无补贴发展。支持能源企业攻坚太阳能光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全国大规模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要加快能源系统智能升级。推动储能电站、光热电站、虚拟电站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多种能源与储水、储热、储气设施集成互补,构建面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基础设施智能支撑体系。
对外合作开放方面,要鼓励支持光热发电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技术进步、成本降低,持续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为光热发电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创造条件。
鼓励引导能源技术突破和示范方面,要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熔盐储热材料、智能电网、储能、制氢等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进多种能源互补协调运行。加大对光热项目的科研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光热发电产业技术创新,形成光热发电产业技术创新基地。鼓励在金昌等地建设绿氢产业示范园,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能源供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