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二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发布2021年一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全国50个主要城市供电企业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以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智能化煤矿建设有关情况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季度能源供需总体平衡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速
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保障煤电油气稳定供应,一季度能源供需总体平衡,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速,有力有效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能源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能源消费大幅增长
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1.2%,拉动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4.5个百分点,较2019年同期增长14.4%。分产业看,二产用电是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比增长24.1%,较2019年同期增长15.4%,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达72.8%;三产用电显著回升,1月以来增速逐月提高,一季度累计增速28.2%,较2019年同期大幅增长16.5%;一产用电持续高速增长,一季度增速26.4%,较2019年同期增长31.4%。
电煤需求快速增长。一季度,煤炭消费同比增长15.8 %,较2019年同期增长8.4%。其中,电煤消费同比增长20.6%,对煤炭消费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2.6%;建材用煤同比增长39.7%,贡献率达17%。
工业用气贡献率创新高。一季度,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16.1%,较2019年同期增长15.3%。其中,工业用气同比增长27.7%,远超往年平均水平,贡献率达48.8%;城市燃气同比增长17.7%,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成品油消费环比下降。去年四季度,国内成品油消费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受“就地过年”因素影响,人员和车辆流动较往年减少,一季度成品油消费环比下降15%,较2019年同期下降12.5%。
二、能源供给总体平稳
国家能源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保供日调度机制作用,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工作,主要能源品种供给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电力供应总体平稳,局部地区实施有序用电。受寒潮天气和经济恢复等因素影响,全国最大用电负荷首次出现在迎峰度冬期间,达到11.9亿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长25.9%,华北、华中、东北、西北四个区域电网负荷均创历史新高,湖南、江西、四川等地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吉林、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电力线路覆冰严重,通过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和跨区跨省电力调度,切实保障“迎峰度冬”电力可靠供应。一季度,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19%。
油气供应稳定增长,原油加工量上涨。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紧抓增储上产和进口,保障油气稳定供应,炼油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减油增化”初见成效。一季度,原油产量、进口量、加工量分别同比增长1.4%、9.5%、16.5%,成品油出口下降15.3%;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分别同比增长13.1%、19.6%。
煤炭供应相对充足,迎峰度冬煤炭供应总体平稳。煤炭行业认真落实能源保供各项措施,采取部分煤矿不停产、不放假和扩煤源、抓运力、增储备等措施,煤矿开工率维持高位,充分释放优质产能,积极发挥增产保供稳价作用,迎峰度冬和春节期间煤炭供应相对充足。一季度,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6%。
三、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
国家能源局不断完善清洁能源产业政策,出台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着力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同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福清核电5号机组(华龙一号全球首堆)投产,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海南昌江核电二期项目、四川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开工建设,核准白鹤滩~江苏±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
一季度,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核电新增装机合计128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提升至43.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8个百分点。
2021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一季度,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重点,着力加强行业管理,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优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布局,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4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7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179万千瓦)、风电装机2.8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9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148.5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2021年一季度,据行业统计,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4754.7亿千瓦时。其中,水电1959亿千瓦时,风电1737亿千瓦时,光伏发电688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380.8亿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一季度,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12.49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98.95%,较上年同期下降0.79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电量约7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6%,较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17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7.5%,较上年同期提高0.75个百分点。
一、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109万千瓦,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为安徽33万千瓦、四川25万千瓦和新疆16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68%。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约3.7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179万千瓦)。水电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区)依次为四川516亿千瓦时、云南431亿千瓦时、湖北222亿千瓦时、贵州157亿千瓦时和湖南108亿千瓦时,其合计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73.2%。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9.14亿千瓦时。弃水主要发生在小浪底水利枢纽,3月1日小浪底左岸西沟上游西沟水库漫坝,库水流入小浪底水电站地下厂房造成停机,导致弃水电量10.36亿千瓦时;其他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维持较低水平。
二、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526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403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23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54%,“三北”地区占46%,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21年一季度末,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87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76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1022万千瓦。全国风电利用小时数619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中,云南920小时、四川742小时、江苏739小时。全国弃风率4%,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尤其是湖南和新疆,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湖南无弃风、新疆弃风率6.5%,同比分别下降6.7、5.7个百分点。
三、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33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25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81万千瓦。到2021年一季度末,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59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西北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33%、25%和16%。全国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300小时,同比增加10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356小时,西北地区289小时,其中蒙东392小时、吉林363小时、黑龙江363小时。全国弃光率2.5%,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光伏消纳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弃光率分别降至5.1%、3.1%,同比分别降低0.6、1.8个百分点。
四、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一季度,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196.6万千瓦,累计装机达3148.5万千瓦。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368.8万千瓦、299.7万千瓦、270.4万千瓦、243.6万千瓦和215.2万千瓦;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浙江、河南、四川、广东和江西,分别为30.4万千瓦、23万千瓦、21万千瓦、17.2万千瓦和14.6万千瓦;年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44.2亿千瓦时、43.4亿千瓦时、33.4亿千瓦时、31.4亿千瓦时和26.6亿千瓦时。
2021年一季度全国50个主要城市用户供电可靠性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50个主要城市供电企业用户供电可靠性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平均供电可靠率为99.971%,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为0.63小时/户,用户平均停电次数为0.22次/户。全国范围内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同比增加0.04小时/户
第一季度,全国50个主要城市供电企业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为0.63小时/户,同比增加0.04小时/户。其中,用户平均停电时间最短的五个城市为深圳、厦门、广州、佛山、北京,分别是0.06、0.07、0.07、0.07、0.08小时/户;用户平均停电时间最长的五个城市为拉萨、太原、昆明、长春、重庆,分别是3.46、2.56、2.40、2.35、1.86小时/户。
二、用户平均停电次数同比增加0.01次/户
第一季度,全国50个主要城市供电企业用户平均停电次数为0.22次/户,同比增加0.01次/户。其中,用户平均停电次数最少的五个城市为厦门、深圳、佛山、南京、广州,分别是0.03、0.04、0.04、0.05、0.05次/户;用户平均停电次数最多的五个城市为拉萨、长春、太原、乌鲁木齐、兰州,分别是1.23、0.97、0.66、0.51、0.48次/户。
三、故障停电为主要停电原因
第一季度,造成全国50个主要城市供电企业停电的主要原因是故障停电,造成平均停电时间0.34小时/户,占总停电时间的54.38%。故障停电中,设备原因占27.46%,异物短路、外力破坏等外力因素占26.39%,用户影响占13.94%。
造成全国50个主要城市供电企业停电的次要原因是计划停电,造成平均停电时间0.29小时/户,占总停电时间的45.62%。计划停电中,供配电设施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因素占63.28%,电网内外部施工等工程停电因素占32.66%。
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有关精神,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针对煤炭生产危险程度高、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的行业特点,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开采方式变革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为统筹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2020年2月,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部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对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并明确提出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3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指导地方和有关中央企业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二是健全制度法规。为依法依规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在法律规划上,将煤炭科技创新及智能化发展纳入法律规范,写入《煤炭法》修订草案中,将煤矿智能化发展纳入国家煤炭“十四五”规划,并要求主要产煤省区将其作为地方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操作制度上,联合矿山安监局印发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智能化示范煤矿和专家咨询的管理流程。组织编制《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和《煤矿智能化验收管理办法(2021年版)》,拟于近期印发实施,为地方和有关企业智能化煤矿建设提供依据。同时,会同矿山安监局建立了由8部门组成的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和智能化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管理工作。
三是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与应急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全国智能化煤矿建设现场推进会,国务院有关领导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肯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努力方向。组织地方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上报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逐一编制智能化建设方案,经专家审核和安全核查,确定71处煤矿作为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向社会公布,引领带动建设一批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
四是引导行业发展。目前,煤矿智能化建设已成为业界共识,重点产煤省区相继出台政策措施,有关企业制定实施方案,行业协会发布标准规范,跨界合作不断加强,华为公司与山西省、中煤科工集团分别成立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国家能源集团和中煤科工集团成立煤矿智能化协同创新中心,山东能源集团联合煤炭工业协会在央视发布全球首套矿用高可靠5G专网系统,为智能化煤矿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目前,煤矿智能化建设已成为行业内一项具有高度共识、颇具市场活力、企业积极拥护的创新型工作。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出台验收管理办法,在总结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示范煤矿建设和技术装备遴选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煤炭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答记者问实录
一、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实现“开门红”,GDP同比增长18.3%,国内经济呈现持续稳定恢复态势,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大幅增长21.2%。请您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全社会用电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社会用电大幅增长,增速较2020年、2019年分别提高27.7、15.7个百分点,拉动用电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工业生产加快,成为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23.9%,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1%,较2019年同期增长15.3%。制造业用电同比增长26.6%,贡献率达到58.2%,31个细分行业用电增速均超过10%,特别是电气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用电同比增速超过50%。
二是极端天气多发,拉动居民用电快速增长。一季度,多轮冷空气影响我国,多地最低气温突破或达到建观测站以来历史极值,北方地区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1月7日全国最大用电负荷再创新高,达11.9亿千瓦,华北、华中、东北、西北四个区域电网负荷均创历史新高。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增长4.7%,较2019年同期增长7.9%。
三是“就地过年”倡议下,春节期间消费市场活跃、用电需求同比明显增加。2021年春节黄金周有力拉动用电快速增长,日均用电量147亿千瓦时,较2020年、2019年和2018年分别增长7亿、14亿、24亿千瓦时;最低日用电量139亿千瓦时,较2020年、2019年和2018年分别增长5亿、16亿、23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8.2%,较2019年同期增长16.5%。
二、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请问国家能源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方面有哪些安排?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将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国家能源局党组把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以确保首都北京庆祝大会等重点地区重要活动供用电安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确保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个确保”为工作目标,坚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超前谋划部署,扎实细致地做好了一系列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如下。
一是成立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国家能源局成立了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跟进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保电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召开保电动员部署大会。3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建党100周年保电工作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与存在的差距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确保保电工作万无一失。
三是分阶段推进保电措施落实。电力行业各有关单位按照动员部署、督查检查、保电实施、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一步细化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控、全接线全保护方式运行、落实风险隐患“双控”措施等硬性保电工作举措,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全方位做好保电工作,全力确保电力可靠供应。
四是深入开展保电督导调研。根据各单位保电工作进展情况,国家能源局将结合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电网迎峰度夏等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对重要地区、重点单位开展保电督导调研,召开座谈会议,检查保电措施,协调矛盾困难,提出工作要求,做好保电实施阶段前的最后冲刺。
五是全力做好保电应急值守。进入保电实施阶段,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各成员单位全时加强电力应急值守,为重要地区、重点单位配备应急发电车、发电机,保持电力应急队伍和保电人员全时在位、全时值守,第一时间做好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重要活动用电、重要用户用电和群众民生用电。
三、2021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请问国家能源局将出台哪些支持举措,保障“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市场化方向,加强全方位政策保障,促进新时代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通过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
二是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建立鼓励利用、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机制。
三是完善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做好与市场化交易衔接,鼓励可再生能源有序参与市场实现充分消纳。
四是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稳定投资预期,调动各方开发建设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五是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和标识体系,积极引导绿色能源消费。
六是加强政策协同,重点加强可再生能源用地用海、财税金融、投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当前,煤矿智能化发展已成为此轮能源数字化浪潮中的排头兵,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比如华为都积极投身其中,运用5G等高端技术助推煤矿智能化建设。请问,你们是怎么看待的?对煤矿智能化转型是如何考虑的?
煤炭行业既是传统产业,也是高危行业,我们欢迎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参与煤矿智能化建设,鼓励5G等高端技术与煤炭工业深度融合。在此轮煤矿智能化建设中,我们主要考虑:
一是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是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煤矿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的重要途径。
二是煤矿减人提效的需要。煤炭生产危险程度高、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作业人员密集,智能化建设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可以把矿工从繁重的井下劳动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煤炭开采方式变革。
三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需要。我国煤矿点多面广,规模大小不一、生产条件复杂多样,安全管控难度大、风险隐患多,实施智能化建设是顺应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供给体系质量的重要措施。
总体来讲,煤矿智能化建设是全行业的大事、好事,目前已成为业界共识。我们将联合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统筹把握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定不移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为能源领域“新基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