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部委10月9日下发通知后,不少用户认为自己的户用光伏项目已经享受国家补贴,但是具体各地执行方法不一。也让不少用户很是不解。既然是统一性文件为什么各地执行方法却是不同。
据了解有些地区按照申请日期计算,有些地区按照实际在当地发改委备案实际计算。多数认为按照申请日期开始计算较为合理。因为各地备案时间及电网效率各有差异,有些项目提交资料后可能10天就已经备案成功,有些项目时长一个月时间才备案成功。有些地区电网公司给予出具答复意见(电网接入方案),有些地方则是口头回复。对此才有争议。
对此能源局回复:
1.“531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备案时间,以当地发改部门认定的时间为准。
以下各地方差异:
山东商家反应5月15日提交资料6月8日备案成功电价执行电价+补贴0.7元/kwh;
河南用户4月17日递交申请材料6月13日完结,执行补贴0.32元/kwh;
河北商家咨询了解,户用光伏基本6月并网都将执行10月9日文件内;
浙江按照电网公司实际备案时间定义是否享受补贴;
为此部分用户对于各地执行方法不一表示不解,为什么统一要求却不统一做法。现在看来具体电站是否享受补贴由当地发改委决定,所以各地做法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