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和有关工作要求,走绿色发展道路助力脱贫,我指挥部为东城街道对口帮扶的新丰县沙田镇天中、缠良、叶屋村、新丰县丰城街道会前、高桥、罗峒村与马头镇寨下、水背村8条相对贫困村开展光伏发电项目,绿色环保,且产生稳定长期的经济效益,更好地促进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
其中新丰县沙田镇天中、缠良、叶屋村3条相对贫困村,2017年村集体收入仅有5.3-6万元,我指挥部与驻村队长、村“两委”干部共同到沙田镇金青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考察调研,均认为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年收益可达10%左右,能有效提高村集体和贫困户的经济收入。
为此东新指挥部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将天中、缠良、叶屋、会前、高桥、罗峒、寨下、水背村八条村2018年各50万元到村引导资金,共400万元用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由对应帮扶村村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项目依据当地政策法规组织实施。
目前,八条帮扶村实施的光伏项目已上网工作,运行情况良好,并给每村增收达3000元。预计年收益可达10%左右,收益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