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即俗称的“隔墙售电”政策。该文件曾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这一模式的开拓一直被标称为未来分布式光伏最大的竞争力,同时也是分布式光伏的最终“归宿”之一。
然而,作为先行军的分布式市场化试点交易在正式推进过程中却遭遇了重重阻碍,其中最大的阻力依然来自于国家电网。3月底,各省已将参与试点项目提交至国家能源局。但据某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遇到了极大困难,所有上报的试点都没有拿到国网和南网的承诺函。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促进分布式能源
微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
加快制定分布式能源微电网项目技术规范,分布式能源微电网项目可接入地区配电网,并与公共电网友好互动,减轻电网调峰负担。
那这类项目在微网范围内是否可以进行市场化交易?
如果可以的话,分布式
发电项目的市场化交易是否可以从微电网这里打开一个缺口?
根据该文件:
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电压等级一般为35千伏及以下,系统容量(最大用电负荷,下同)原则上不大于2万千瓦。
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内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应达到50%以上,或天然气多联供系统综合能源利用效率达到70%以上,并按照需求配置一定容量的储能装置。微电网与主网应具有单一并网点,并网点的交换功率和时段要具备可控性,一般不得超过与大电网连接变电站单台变压器容量。分布式能源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年交换电量原则上不超过年用电量的50%。
到2020年,建成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20个左右,实现新增分布式能源装机4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建成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50个左右, 实现新增分布式能源装机200万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