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河曲县30MWp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山西漳泽电力河曲县30MWp光伏扶贫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巡镇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期:2018年6月30日前投产并网。
二、本次招标项目情况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山西漳泽电力河曲县30MWp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开关站、集电线路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含通平、施工用水、施工 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生产、办公及生活建筑、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 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 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实施并配合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已累计完成建设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或EPC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并网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在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不少于30MWp容量的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或EPC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示证明;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需提供不低于1.5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 如有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以及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协调工作的牵头单位;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四、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如联合体投标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报名方式
可直接发送所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报名,也可前来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报名时,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