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合肥市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实施办法》(合农〔2017〕10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合肥市农委对对各县(市)区申报的2017年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庐江县1个)进行了现场核查、资料审核、部门联合会审等程序,该项目符合验收标准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组反映,业务咨询请向市农委种植业局联系。
投诉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组):0551-63538454;咨询电话(市农委种植业局):0551-63538466。
附:合肥市2017年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公示表
注:以上项目按照专家评分排序,最终根据本次项目公示结果及财政资金预算情况,按照专家评审排名先后择优扶持,依据《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政策中“(四)事后奖补19.支持光伏农业大棚项目试点”条款兑现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