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问题的公示》(下文简称:公示)。在公示中,陕西环保厅表示,将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省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对15个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省级挂牌督办。而一向和环境保护“挂钩”的新能源企业,这次也有2家企业赫然位列其中。
其中之一是位于咸阳市的华浩轩新能源公司,该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是:1.未建成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2.除卸油台外,其余工段未建有机物回收装置;3.堆煤场无扬尘治理措施。
据2016年1月27日咸阳新闻网的报道显示:陕西华浩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咸阳市永寿县,是咸阳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之一。其石油液化气及甲醇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年可产高清洁液化气12.5吨,异辛烷20吨等,产值3亿多元,可解决就业500多人。
此次由于环保问题,陕西环保厅对其做出了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市级处理的督办要求,完成时限为2017年9月底,并责成永寿县人民政府负责。
另一家企业是同样位于咸阳市的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存在的环保问题是:该公司光伏玻璃厂1号窑炉排污口氮氧化物排放严重超标,监测最大值为2395.1mg/m3,超国家标准2.4倍。
据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金22.32亿元,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咸阳、合肥、珠海、昆山等地,现有员工1726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该企业的经营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太阳能电站建设、运营;太阳能光伏玻璃、钢化玻璃、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平板玻璃、真空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池芯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配套产品以及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和储能电池、逆变器、家电智能电网等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玻璃上游石英砂加工、深加工;动力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锂电池材料上游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此次由于环保问题,陕西环保厅对其做出了1号窑炉停止生产,限产整改;市级处理的督办要求,完成时限为2017年8月底,并责成咸阳市人民政府负责。
据悉,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遭停产处罚的光伏玻璃厂主要生产光伏玻璃,而光伏玻璃是彩虹新能源的主业之一。1号窑炉的停产,是否会对公司光伏玻璃的生产产生影响,目前仍未可知。
据陕西省环保厅负责这次督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被要求停产整改的企事业单位,要想恢复生产,整改达标后必须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再由当地环保局向陕西省环保厅报告,省厅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