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放管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光伏项目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光伏电站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
另外,《通知》还规定,普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省电力公司依据省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指导规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电价标准执行。
日期:2017-05-10 来源:中国储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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