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光伏扶贫计划的通知》(皖扶办〔2017〕15号
)内容,结合24个乡镇2016年底贫困户数、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户数、2017年项目摸底申报计划以及上一年度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情况,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光伏扶贫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扶持对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精准选户选址标准,重点扶持“三无”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各乡镇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2017年实施光伏扶贫的贫困户名单分别报县扶贫办和县发改委备案。
二、多方筹措资金。按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每户省补助8000元、贫困户自筹8000元、剩余部分市、县配套”原则,各乡镇抓紧将贫困户自筹资金筹集到位,自筹资金有困难的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行政村村级集体光伏扶贫电站自筹资金可采取社会帮扶、企业捐赠、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等多元化筹资方式,减轻行政村的经济压力。
三、狠抓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尽快启动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在场地条件、变压器接入能力同时具备的情况下,首先利用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集中点周边预留空间消纳指标。剩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指标根据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集中1—2个点建设,如需增设变压器的,由施工队负责变压器建设,电力部门负责高压线路架设。各乡镇根据下达计划情况,提前谋划,预先选定好集中建设场地,待2月下旬施工队进驻乡镇后立即开展四方(乡镇、国土所或林业站、供电所或变电所、施工单位)确认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备案工作,5月10日前全部完成组件安装和并网资料收集,6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网。2017年光伏扶贫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2018年光伏扶贫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探索创新。各乡镇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抢抓当前政策机遇,积极探索村户联建、户户联建等户用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打破行政村界限,乡镇统筹集中建设。要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光伏扶贫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及时上报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一、岳西县2017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