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就龙湾区行政中心、区市民活动中心、区图书馆大楼和区人防大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BOO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608090182(LW)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为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及其组件的销售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8-19至2016-09-0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151号凯鸿大厦3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9-09 09:30
七.投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收标区(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八.开标时间:2016-09-09 09:30
九.开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开标室(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5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107040989
[pagebreak]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授权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含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 4)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8987
传真:0577-86968987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绍炮
联系电话:18969775893,0577-88598105
传真:0577-8859810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151号凯鸿大厦3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1
传真:0577-85600831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文化路26号
附件信息:
(定稿)龙湾区行政中心、区市民活动中心、区图书馆大楼和区人防大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BOO方式).doc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行贿查询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