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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座谈会揭秘:中国光伏业终于迎来一个久违的利好

日期:2018-10-10    来源:同花顺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8
10/1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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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改委 光伏 补贴 太阳能

“531”新政的当头棒喝和组件价格的“地裂山崩”之后,中国光伏业终于迎来一个久违的利好。

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下称《通知》),对5月31日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531”新政)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说明。

《通知》明确,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对于已开工未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考虑到户用光伏从申请并网到实际并网一般需2-3周,明确给予户用光伏一个月的缓冲期,最大程度将《通知》发布前已开工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范围之内。

对于地面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通知》规定,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被“531”打乱节奏的市场

这是一个很多投资户用光伏项目的从业者期盼已久的政策。

按照往年的经验,6月30日才是光伏补贴调整的截止日期,因此大量分布式光伏、尤其户用光伏项目都按照6月30日前并网的日程表来制定投资建设计划。但突如其来的“531”新政打乱了所有节奏。

按照5月31日印发的这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才被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

也即,原本以为只要6月30日前并网就能拿到国家财政补贴的项目,一瞬间面临着补贴没有着落、投资将打水漂的窘境。

“531”新政前光伏行业的状态——财大气粗,而“531”新政之后,行业变成了这样——街头行乞,光伏股的股价则成了一路狂跌。

这一新政在国内光伏行业引发极大震动。不少光伏从业者在当时一篇报道的评论区这样点评: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31日后,户用光伏市场基本停滞,一些5月31日至6月30日并网的户用光伏经销商因涉及贷款、安装等多方面环节,在补贴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深陷各种纠纷。

如山东某经销商手里的5月31日至6月30日并网户用光伏项目总规模共1兆瓦,其中部分为客户全款安装,其余全为银行贷款。在新政发布后,该经销商试图与已签约客户沟通停建部分电站,但因部分设备已入户,客户纷纷要求违约赔偿;有的电站则已安装完但未并网,遭遇的损失更大。

在此期间,大量户用光伏经销商在拨打相关政府部门电话未得到明确反馈后,开始每天相互提醒:“大家今天有没有给国家能源局打电话?”

转机来临

转机始于两个多月前。当时,业内传闻“户用630”文件已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走发文流程,但出于种种原因,文件迟迟未能公布。

国庆节后的一个座谈会则成为了转折点。

今年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内12家光伏企业的负责人被一纸通知叫去参加一个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座谈会,开会地点是发改委北楼728会议室。

记者从业内拿到的《会议通知》显示,这次会议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目的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光伏发电相关价格政策。

参会企业包括国电投、华能、华电、三峡新能源、晶科、协鑫、隆基、天合、晴天科技、力诺光伏、同创互达、山东大海新能源等12家光伏企业,重点了解光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成本和盈利情况,以及对下一步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意见建议。

耐人寻味的是,这12家企业中,包括4家央企、4家一线民营光伏龙头和4家分布式光伏企业。和以往座谈会大多只邀请龙头大厂参加有所不同,这次参会企业中有数家规模不大、甚至名不见经传的分布式小厂,暗示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解决户用“630”补贴问题。

对于这个座谈会,多年从事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山东航禹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磊对记者表示:

首先,在“531”新政发布4个月后,能源主管部门主动组织这么一次闭门会议应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利好行动。对光伏行业而言,管理层可更真实地倾听到一线企业的真实声音,这对下一步政策制定、行业发展应该会有较好的推动意义,对行业未来也是一个提振。

而仅仅在座谈会召开一天后,三部委就发布了《通知》,充分显示这次座谈会的成效,同时也意味着今年6月30日前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仍可获得0.37元/度电的国家补贴,经销商们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在丁文磊看来,作为补救性的政策,《通知》的出台解决了因“531”新政导致的大约11万套已开工但未并网户用光伏电站的补贴问题,使之有了合法“户口”,避免了经销商、系统集成商和老百姓的投资损失。

光伏明年仍有补贴强度有待确认

记者另从参加这次座谈会的企业人士处获悉,此次座谈会还就明年的光伏补贴电价政策问题进行了讨论。

按照以往的惯例,光伏补贴电价调整的政策文件通常在每年12月底出台,而征求意见稿则会提前一个多月发布。此次座谈会重点讨论了2019年的光伏补贴强度。光伏企业在此次座谈会上反馈的意见经主管部门研讨商定后,也会在不日出台的《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有所体现。

记者另外获悉,此次座谈会还讨论并了解不同类型光伏企业在“531”新政后的生产经营情况、近期地面电站、工商业、户用光伏等不同类型光伏项目的建设成本情况以及光伏企业的盈利状况,以为2019年的补贴标准提供依据。

最后,座谈会还讨论了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及能源局负责管理并下发光伏的补贴资金,资金来源则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征收范围是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全部销售电量,每千瓦时征收1.9分,以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稳定的收益。

今年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国内光伏企业中有部分已拿到补贴,但补贴发放不及时、补贴拖欠的现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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