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丰城市对标《江西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宜春市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方案旨在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打造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示范高地,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丰城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实现以下目标:
1.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7%以上,新能源产业链营收突破15亿元。
2.低碳发展:新能源装机容量超95万千瓦,绿色交通、建筑等领域低碳化水平显著提升。
3.生态质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赣江干流水质稳定达标,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保持高位。
4.制度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加完善,绿色金融、生态补偿等改革取得突破。
(二)七大重点行动
1.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行动
产业结构升级:聚焦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绿色制造体系,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资源高效利用:推动节能节水、绿色矿山创建,发展“以竹代塑”产业,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科技赋能: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新增科技创新平台10家以上。
2.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
能源转型:推进煤电清洁化改造,发展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完善天然气管网。
工业降碳:实施能效对标管理,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一低”项目。
绿色交通:推广新能源车辆,建设智慧交通系统,发展多式联运。
3.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污染防治攻坚: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总磷污染治理和土壤修复。
城乡环境治理: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强化生态安全监管。
4.重要生态系统保护行动
生态修复:实施湿地修复、矿山治理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
生态核算:定期开展GEP核算,推动生态资产评估结果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
生态产业化:发展富硒农业、林下经济,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推动生态资源市场化运营。
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
制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碳排放双控制度,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政策支持:落实绿色金融政策,推动碳达峰试点建设,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7.生态文化培育行动
文化引领:挖掘生态文化资源,打造“丰水宝地·情义铭城”文旅品牌。
全民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推广“光盘行动”,扩大绿色产品供给。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
建立责任清单,明确45项重点任务分工,由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单位按职责推进。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定期督查通报进展。
(二)完善政策支撑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绿色税收优惠,支持生态项目融资。
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探索排污权交易、林业碳汇开发。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开展生态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普及绿色低碳理念。
利用媒体宣传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的氛围。
(四)深化区域协作
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推动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国际合作,推广生态治理“丰城模式”。
四、重要意义
本方案是丰城市落实“双碳”战略、践行“两山”理念的关键举措,通过系统性部署七大行动,将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