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25日,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4-2025年福建区域12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发布。
项目拟在南平市、泉州市、漳州市周边内开展,利用辖区居民等水泥屋顶建设光伏电站,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21MWp。项目框架有效期为计划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框架协议签订为准。
公告如下:
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4-2025年福建区域12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1-25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4-2025年福建区域12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在南平市、泉州市、漳州市周边内开展,利用辖区居民等水泥屋顶建设光伏电站,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21MWp。光伏电站全部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国家电网。
2.2项目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南平市浦城县、顺昌县;泉州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漳州市诏安县、平和县等。
2.3 框架有效期:计划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框架协议签订为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终止日前已签订具体(子)合同的项目,其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框架协议签订合同后30天内,投标方签约量应不低于800户,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实际开工建设直流侧容量≥110MW后,则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如子合同2个月内并网投产容量为0MW,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该子合同。若因华能集团公司政策调整、政府政策规定变化等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具体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 规模: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共计121MWp。121MWp为本次招标建设的暂定规模,分为若干个独立项目实施,清能分公司统一招标,各项目公司签订子合同,招标人不保证本标段协议有效期内最终实施总容量。
2.6 招标范围和要求: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仅漳州诏安项目需开展初设报告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屋顶荷载评估检测(提供具备资质单位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如有)出具的屋顶载荷评估检测报告)、漳州诏安项目需按照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诏安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诏政办规〔2023〕4号)完成全部手续办理,南平市浦城县、顺昌县;泉州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漳州平和县如当地政府有相关要求,需按照要求完成全手续办理、施工图、竣工图等;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接卸、存储及保管等;
(3)工程施工:包括设备安装、建筑物修复(如需要)、施工协调(包括与房屋出租方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等;
(4)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5)工程验收:包括电网接入各项手续、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含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工作。
(6)本工程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本光伏发电系统拟选用570Wp及以上N型双面光伏组件,本光伏发电经逆变后,接入电网系统;
(7)技术服务及培训。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源开发,进行入户谈判、收资、代理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合同模板)至投产发电、项目建设期间分批并网投产容量的运维、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以上EPC总包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检测、试验;设备监造;施工监理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做好配合工作。
招标风险告知:
※招标人不保证福建省内地区内所有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均使用本次招标结果。具体建设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
※本项目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招标并网容量约121MWp,招标人不保证容量全部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单个容量不低于50MW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并应设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4-2025年福建区域12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后坂路88号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8950368018
电子邮件:zhangheng_lh@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朱云天
电 话:400-010-1086转8104
电子邮件:yt_zh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