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3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宜良匡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发布。
根据公示,宜良匡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汤池街道,建设单位为华润新能源(宜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共布置18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工程安装容量61.72MWp,额定容量50MWac。300kW逆变器数量167个,箱变18台。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50MVA。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4.1万元。
详情如下: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宜良匡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宜良匡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良匡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汤池街道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宜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共布置18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工程安装容量61.72MWp,额定容量50MWac。300kW逆变器数量167个,箱变18台。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50MVA。工程总占地面积约79.9051hm2,其中永久占地0.5595hm2,临时占地约79.3456hm2。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4.1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道路施工、光伏阵列基础的开挖、升压站等构筑物的建设。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基础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加强物料运输、堆放管理,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方式避免沿途漏撒;临时表土堆存应当压实遮盖;采取湿法作业方式,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场地出入口需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 声环境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维护保养施工器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敏感区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低速、禁鸣。
3、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生活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人员粪尿进入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施工临时旱厕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后用于周围耕地施肥,施工结束后旱厕拆除做无害化处理。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施工时充分利用现村道、防火通道,新建道路尽量避开集中林区,减少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物;严格执行光伏用地文件要求,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补种补植时,光伏板下应选取低矮、耐阴、喜阴的当地优良乡土物种植物,物种种类尽量丰富,不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影响、固废影响、废水影响。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固废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事故废油、废润滑油、农业废弃包装物等,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清洁废水等;升压站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电晕噪声影响。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电气设备,选用低辐射设备;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避免或减少电晕放电,做好绝缘工作,避免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升压站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要求,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告牌。
2、 声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各电气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标准安装,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平稳运行;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并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风扇、水泵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3、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4、 水环境保护措施:光伏电池板清洗方式采用湿抹布擦拭,清洗过程中不使用洗涤剂,清洗废水全被自然蒸发及下方植物吸收后,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最终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内,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标准要求后作站区绿化用水,雨天暂存于中水收集池内,不外排。
5、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事故废油、废润滑油、农业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箱变基础内配套设置事故油池,每个事故油池容积不小于3M3,事故油池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危废管理计划及台账,制订并适时修订事故处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等。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宜良匡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kmshbjspc@163.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