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9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4GW电池片及3GW太阳能组件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4GW电池片及3GW太阳能组件生产线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香港子公司在越南广宁省海河县广河镇海河工业园区投资新建年产4GW电池片及3GW太阳能组件生产线。
项目占地约599亩,总投资29419.76万美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5474.24万美元,总建筑面积23.75万㎡,包括8.95万㎡电池片车间、5.55万㎡组件车间、4.16万㎡仓库、1万㎡废水站等;购置1295台(套)设备及软件费用12651.85万美元,包括激光设备、刻蚀PSG设备、正面ALD主机台、PECVD正镀机等306台(套)电池片生产设备,双层三腔层压机、流水线设备、划焊一体机、摆串机等337台(套)组件生产设备,以及464台(套)检测设备,33套公辅设备,155台(套)运输设备,14套软件系统等;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38万美元;预备费141.05万美元;原材料采购、薪酬支出、办公等铺底流动资金1068.24万美元。
通知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4GW电池片及3GW太阳能组件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
上饶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4GW电池片及3GW太阳能组件生产线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饶发改财外字〔2024〕1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4GW电池片及3GW太阳能组件生产线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