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就吐哈油田2023-2024年三塘湖原油外输管道4#站光热利用示范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哈密伊州区吐哈油田销售事业部三塘湖外输管道4号站,新建光热系统对站场燃油加热炉系统进行部分替代。
在站场东南侧新建菲涅尔光热镜场,在站场西南侧围墙外及站内工艺区新建储热水罐、循环集热系统、原油换热等光热利用工艺设施及其配套供配电设施、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等。
招标范围
负责新疆吐哈油田销售事业部三塘湖外输管道4号站新建光热系统对站场燃油加热炉系统进行部分替代,在站场东南侧新建菲涅尔光热镜场,在站场西南侧围墙外及站内工艺区新建储热水罐、循环集热系统、原油换热等光热利用工艺设施及其配套供配电设施、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主要工作量:在三塘湖原油外输管道4#站东南侧新建一套940千瓦光热系统,配套电气、自动化及土建工作量,占地面积29990平方米。保留已建燃油加热炉用于光热不足时辅助加热。
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项目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进行工作对接及现场测量,按照施工工序出具施工蓝图,满足施工需要;具体工作按甲方要求开展,本项目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投产运行。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地面建设与油气储运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