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赫山区兰溪镇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积极响应国家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政策号召,2022年3月,赫山区兰溪镇同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腊头湖渔场-羊角乡渔场水面租赁协议书》,合同标的为腊头湖渔场-羊角乡渔场及周边水域,该水域面积约1700亩,大唐华银将利用该水域进行规模化光伏发电建设。
今年6月,大唐华银益阳赫山兰溪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兰溪镇四门闸村村委会举行,副区长李想、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瞿湘,项目业主、EPC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代表及员工、相关镇村代表等参加项目开工仪式。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预计2024年年底项目完成施工建设,光伏电站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可达1.2亿度。同时光伏组件下面可正常进行渔业养殖,提高鱼塘的整体利用率,形成在立体空间上的渔光互补,将渔业与光伏发电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一地多用,综合开发”。
该项目实施期间可为赫山区兰溪镇增加耕地占用税、购置税等税收收入1700万元左右;在享受后“三免三减半政策”后,预计每年能为赫山区兰溪镇稳定增加税收700万元。
通过租赁的方式,有效提升了赫山区兰溪镇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并为赫山区兰溪镇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接下来,赫山区兰溪镇将继续突出抓好低效国有资产处置盘活工作,提升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