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大力布局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推动与相关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推动粤东海上风电登陆深圳。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持续提升核电装备可靠性,推动核电运营能力全面迈向卓越。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方案》还明确大力推进新建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制定深圳地方特色绿色建筑指标,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60%,新建建筑全面应用绿色建材,实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5%,新建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8%。
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全电气化,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和设备,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30%以上。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试点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利用光伏、储能、电动车等构建建筑群“微电网”。到2025年,试点建设“光储直柔”项目10个以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