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广南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工作终止公告。
公告称,经组织有关专家组审查,发现本次比选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之规定,现终止本次比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我局决定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比选,有关事宜请各参与人继续关注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前,8月4日云南广南县发布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公告,拟对全县18个乡镇农户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规模147MW。根据优选公告,共规划三个片区,每个片区6个乡镇,配置3家具有较强实力合作投资开发主体。
在该项目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建设运行管理能力以及电网接入和消纳各占比20%,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占比最高达到了30%,具体要求为结合县域经济现状、特点和产业发展实际,主动提出意愿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办法、措施和具体方案。据悉,项目选定投资业主后,需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资源勘查、建设条件论证分析、项目备案;11月底前全面开工,实现全容量并网自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之日起,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事实上,云南广南县在去年已经多次开展新能源项目的优选,均提出了产业配套的要求。2022年4月,云南广南县950MW“十四五”新能源项目要求产业投资5亿配套100MW指标,每超1亿增加10MW;2022年9月20日,云南广南屋顶分布式业主优选要求产业投资、地方国企参股、电价优惠得分6成等。
公告如下:
广南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工作终止公告
广南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公告于2023年8月14日报名结束,8月15日,经组织有关专家组审查,发现本次比选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之规定,现终止本次比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我局决定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比选,有关事宜请各参与人继续关注发布的相关公告。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