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陕西省林业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林地审核审批数据使用的通知》。通知指出,统一林地审核审批底图,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陕西省林地审核审批以与国上“三调”对接融合后的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为底图,以“三区三线”划定等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确定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类型,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主要内容包括,国土“三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均为林地的,严格按林地管理,林地属性因子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结合现地以小班为单位确定,其中公益林事权等级以最新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为准。
国土“三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为林地,实际为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之外,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不按林地管理。
国土“三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为耕地,实际为国发明电[1998] 8 号印发以后发生的毁林开垦,且未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按林地管理,林地属性因子以毁林开垦前成果数据为准。
国土“三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为非林地,实际属于依法审批的临时使用林地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用地,按林地管理;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不再利用的,应当收回恢复植被,按应当恢复的林地类型管理。
国土“三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为非林地,实际属于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应当依法查处并按林地管理,林地属性因子以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前成果数据为准。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林地,包括已经发放林权证,但国土“三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调查为草地、湿地的,不再按林地管理。
另外,文件还通知目前启用已公布的2021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出具审查意见但尚未取得行政许可决定的使用林地项目,行政相对人明确表示同意的,可继续按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确定上报。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