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宿迁电厂湖滨新区蓝鹰1.91MWP光伏项目EPC工程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30602095001
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30602095001
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湖滨新区蓝鹰1.91MWP光伏项目EPC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209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湖滨新区蓝鹰光伏电站拟建设的容量为1.91MWp,具体实施以投标方现场勘查、设计后实施,单块组件峰值功率≥550Wp,总功率不得小于1.91MWp。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国能宿迁公司湖滨新区蓝鹰光伏项目的整体设计、采购、施工;包括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正常运行所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的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含防水加固)、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采购人所供设备的接卸、验收、保管、检测、调试、更换、催货、到场之后转运(此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由投标人负责更换);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总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包括出线并网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等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