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湖南省冷水滩区普利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湖南省冷水滩区普利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902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湖南省冷水滩区普利桥光伏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本项目本期总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装设36个(27个3150kW、6个2000kW、3个1000kW)地面光伏单元。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
工程场地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普利桥镇境内,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可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用地共47块,项目土地性质为草地、园地,已核实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与城市规划不冲突。项目场地西距G55二广高速约12km,西侧为县道X010,东南侧为县道X009,场地内多有乡村公路相连,交通整体较为便利。
本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为100MW,直流侧137.41MWp,容配比为1.374,采用650W单晶硅光伏板211400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335台,拟装设36个地面光伏单元。拟通过2回35kV线路(同塔双回)接入220kV牛角坝变电站35kV配电柜。
送出线路起于光伏片区,止于220kV牛角坝变电站,线路全长16.3km,采用35kV双回路架空线架设。架空部分导线采用2×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对侧35kV间隔由220kV牛角坝项目负责,分界点为牛角坝站内35kV配电装置电缆终端处。
本项目所有工程设备、建筑材料运输均以乡道或村村通道路运至施工现场。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
(2)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规范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各项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等)
(3)完成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征租地、青赔、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包含)、所有性能测试、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5)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等)和性能测试工作。
(6)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的设计和施工。
(7)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建设期租地和永久的征租地协调(包含征租地费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租用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等协调工作。同时,承包人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除土地复垦押金、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外其余所有因办理权证手续所需的规费等任何费用,无论是否提及其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办理及协助办理的手续共同构成本工程开发、用地、建设、验收及运行阶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政府主管部门及电网相关要求应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证照,统称为“项目证照”。若因项目证照不符合监管要求导致项目公司受到处罚。
投标方需详细勘测现场,自行负责设计弃渣场选址,并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国土、林业),按要求做好复绿并按要求通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在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时同步完成变更手续。所有因未办理好合规性手续弃渣造成的一切影响及处罚。
承包人应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实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务。若因项目手续证照不符合监管要求导致项目公司受到处罚,由承包人承担项目公司相应损失。
(8)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一年,质保期从通过达标投产开始计算时间。重要设备及结构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保修。
(9)其它事项。
关于征租地,招标方与政府签订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投标方要按照招标方与地方政府对接履行此合同征租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完成租地、完成面积测绘确认、承担建设期的租金(1年)。包干报价。
投标方负责征租地范围内的青赔工作,投标方需仔细查勘现场,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面作物做好充分评估,价格作为暂估价,按招标人的要求报价。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各项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在工程期间为招标人在项目现场提供一辆越野车服务、现场为招标人及监理方预留二间办公室和一间会议室做为临时办公场所,办公室需至少满足四人同时办公条件,各配置4工位办公桌椅、空调、网络及其它必要办公设施,会议室面积需不小于40平方,配置容纳16人开会的会议桌、椅和空调等必要办公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投标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投标人更换合同约定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2.1.3服务期:预计2022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年 5 月 15 日,2023年 4 月15 日前全部并网发电,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0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1-10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联 系 人:张 雷,刘自根
电 话:023-63602707、023-6360276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8栋
邮 编:20040575@ceic.com
联 系 人:王亚忠
电 话:17608488949
电子邮箱:412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张雷
电 话:023-63602707
电子邮箱:shenhuazhaobiao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