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3月31日,大唐发电发布公告,大唐发电及其子公司分别与大唐太阳能公司订立资产转让协议,据此,大唐太阳能公司同意出售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意收购目标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12,233.53万元。交易标的为丽水公司和缙云公司两个项目公司,涉及光伏电站项目1.22GW。
丽水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主要从事运营大唐景宁红星街道5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丽水公司为大唐太阳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缙云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主要从事运营大唐缙云一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缙云公司为大唐太阳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外,这两个项目公司涉及9个光伏项目,1.22GW的前期工作,合计已发生费用589.99万元。这些金额都包括在了本次的交易之中。
公告显示,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大唐发电约53.09%的已发行股本,大唐太阳能公司是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所以此次交易大唐太阳能公司为大唐发电关连人士。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