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近日,为进一步优化泰顺县能源结构,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求《泰顺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函。
今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其中泰顺县也被划入了浙江省整县(区、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名单中。
文件指出,支持优质光伏企业投资泰顺县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鼓励和推进对县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和工业厂房等单位及居民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
建设目标:2022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0万千瓦时,2025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5万千瓦时。
文件还对建设模式和补贴标准作出说明。
居民(家庭农场)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0.05元/瓦;
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
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任何补贴。
补贴对象:泰顺县域范围内的居民、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以及家庭农场。
补贴条件:项目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实施。在县域范围内新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且按规定备案、建设、并网和验收。
此外,文件强调,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企业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可押抵融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国家基准利率,不得增加额外融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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