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当日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在柳杜乡启动。
据了解,清徐县将优先选择一批乡镇、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住宅小区、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先行先试,成熟一片,推进一片,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乡村、零碳单位。今年年底率先在柳杜乡、徐沟镇启动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2年在全县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新增光伏装机50MW。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资、施工建设、运营维护。根据用户需求,光伏电站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
在开发试点工作中,清徐县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用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免费自用电量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
借助全县工商企业多、屋顶资源丰富等优势,清徐县要求工商企业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30%。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1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原则上都要利用厂房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可用于年度能耗指标减量置换。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
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整村推进、租赁屋顶、合作建站、利益共享”的原则,全面推动农村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20%。所发电量实行“全额上网”,农户每年收取租赁屋顶租金,金额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