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与启东市人民政府、冠县人民政府等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加速分布式整县推进后,9月28日,林洋能源再次发布公告表示,为促进绿色能源发展,响应国家整县光伏推进政策,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新能源”)及河北林洋微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林洋”)于近日分别与潍坊高新区、彝良县及平泉市等多地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各方决定在各辖区范围内推进新能源项目,重点开展“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助力打造近零碳社区和碳中和示范区,预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合计约670MW及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林洋能源与潍坊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书》,开展“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合作,预计总装机容量为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及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
河北林洋与平泉市人民政府签署《平泉市“整市(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框架协议》,开展“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合作,预计总装机容量为270MW。
林洋新能源与彝良县人民政府、云南电网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开展“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合作,预计总装机容量为200MW。
面对整县推进政策带来的行业新发展周期,抓住机会不断提升才会成就更强的企业基因。本轮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林洋能源在国家“双碳”目标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具体行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林洋能源将紧跟国家“双碳”政策步伐,积极响应“整县推进”文件精神,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整县推进业务开拓发展,不断加大绿色能源的投资开发利用,与合作方一起,共同推进合作的实施与落地,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