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6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建议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类项目,项目奖励计算周期1年,是自然年还是申报材料之前12个月的问题",我们已吸收采纳,将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内容修改为"每个项目的奖励计算周期为1年(以并网验收日期为起点)"。
二、针对"附件10中预计年补贴资金(元),建议明确是市级资金补助还是区级奖励资金"的问题,我们已吸收采纳,将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内容修改为"预计获得区级奖励资金(元)"。
三、针对"二、支持条件中要求,项目资金支付时间原则上为2020年1月1日至专家评审会之前,由于项目投资额非常大,供应商需较大比例甚至全部的预付款,建议对资金支付时间不做限定"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
四、针对"二、支持条件中要求,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建议项目完成时间以企业正式投入使用为准",我们不予采纳,理由为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描述没有问题。
五、针对建议"增加节能减碳测量、计量、统计等服务企业支持的相关条款",我们不予采纳,本条款与征求意见稿中"节能减碳咨询项目"支持方向重复。
六、针对"建议在正文中引用的附件,需全部按顺序注明"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描述没有问题。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