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9月10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能源局发布《2021年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须知》。文件要求,申报的集中式风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光伏项目重点在独贵塔拉镇荒漠地区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鼓励光伏项目申报企业在光伏治沙项目区申报项目(光伏治沙项目区地块坐标详见附件2)。光伏治沙项目区分10个地块,共计120万千瓦,剩余30万千瓦可自选地块。项目申报文件截止9月12日前上报。
杭锦旗2021年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须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574 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局发〔2021〕143号)有关文件要求,申报杭锦旗2021年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须知如下:
一、申报的集中式风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光伏项目重点在独贵塔拉镇荒漠地区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鼓励光伏项目申报企业在光伏治沙项目区申报项目(光伏治沙项目区地块坐标详见附件2)。光伏治沙项目区分10个地块,共计120万千瓦,剩余30万千瓦可自选地块。
二、请各申报企业按自治区、市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文件,于2021年9 月12 日24:00之前将《各盟市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五)和项目相关材料报至杭锦旗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企业先行提供1套常规申报资料和1套隐去投资主体信息的申报资料,并将常规申报资料和隐去投资主体信息资料电子版分别存于2个区别U盘报送至杭锦旗能源局。各企业申报纸质版资料需统一密封包装并贴企业封条。
四、在光伏治沙项目区内申报项目,申报企业可暂缓办理限制性因素排查文件。
五、具体申报条件、流程、材料组件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局发〔2021〕143号)有关规定办理。
六、联系电话:0477-6638096 地址:杭锦旗能源局
附件:
1.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局发[2021]143号).pdf
2.光伏治沙项目区地块坐标
杭锦旗能源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