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禹州市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GC2021-18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容量为50MW,包含光伏厂区、110KV升压站及配套110KV线路送出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③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2018年1月1日以来,提供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p的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2、本次招标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施工项目经理应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技术负责人持有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质量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安装或电力类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全部拒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亏损现象,在财务方面须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其他:联合体报名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9月1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禹州市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由河南省禹州市电业局备案。招标人为禹州市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禹州市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禹州市
2.2工程规模:总容量为50MW,包含光伏厂区、110KV升压站及配套110KV线路送出工程。
2.3预算金额:3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1)禹州市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以采购清单、规划及相关资料为准,包括对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供货、施工、调试、手续办理一体总承包。负责本工程的全部建设手续办理,当地政府协调,清障协调,电力质检手续办理;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采用甲定乙购形式)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负责办理并网手续、调度手续,购售电手续,负责开工手续办理、建安工程一切险、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送出线路及对端接入(包括但不限于:核准、可研、批复、设计、施工、接入站改造及协调等)、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负责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按《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要求达标投产,承担试运行及项目正投产移交之后的首个自然年度运维工作。
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工程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工期:132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一次验收通过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③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2018年1月1日以来,提供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p的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2、本次招标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施工项目经理应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技术负责人持有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质量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安装或电力类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全部拒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亏损现象,在财务方面须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其他:联合体报名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购买招标文件。
3.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不用核对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7)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国家信息系统查询;(9)类似业绩。
注:以上资料提供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 投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月 29日 09时 30分,地点为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1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本次项目联系事宜
招标人:禹州市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禹州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9666800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0371-60926170 158381057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666800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3007519195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