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协会发起安徽可再生能源行业规范自律倡议,要求会员企业弘扬正气,严格自律,共同抵制非法和不道德经营行为,追求企业、行业、消费者和社会的共赢。
《倡议书》说:在“十四五”开局年,安徽可再生能源全行业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品质革命举措,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部分项目高速、粗放增长带来的低价低质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又有抬头之势。
为此,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协会发出倡议: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追求质量,提升服务,奋力迈向中高端,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和生态环境需要,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社会责任,遵守行业道德,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接受政府、行业、媒体、社会监督,自觉维护健康、有序、公平的市场秩序。
三、遵守经营道德,信守合同、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友好互助、公平竞争、尊重同行、以诚相待、团结协作、追求文明经商。抵制弄虚作假、相互欺诈等经营行为,不以任何方式损害竞争对手、合作伙伴的商誉。
四、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自主创新和依法获得权力,不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知识产权和同行的商业秘密。抵制不正当方式获取竞争企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反对模仿、剽窃和侵权的不良行为。
五、以不低于国家、行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标准的要求,组织产品生产和提供售后服务,严把质量关,倡导工匠精神,追求客户满意。
六、提倡市场公平合理竞争,杜绝低价低质恶性竞争。不以低于成本或低于正常利润水平的价格销售。不提供不科学、不客观的消费信息,不欺诈、不误导消费者。
七、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行业自律作为重要职责,协助和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以适应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社会评价、失信惩戒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生产、诚信经营的单位;曝光违法、不诚信、劣质企业或项目;开展经营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等。
据悉,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协会成立于1992年,该协会是由从事农村能源领域的技术推广、产品研制和生产、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等企、事业单位、社团机构人员自愿组成,并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行业社团组织,目前协会拥有会员2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