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太阳能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大唐白水县西固镇99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中国大唐集团太阳能产业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大唐白水县西固镇99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x100MVA,主变高压侧电压等级为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项目建成后能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带动光伏产业链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改善当地电网的电源结构,推动白水县太阳能发电事业的发展,开发可再生能源有着积极的意义。
总投资4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3%。
经审查,该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定期对附近的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检查,发现超标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环境纠纷。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局委托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7日
抄送: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