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金川区西坡二期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3323)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金川区西坡二期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为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金川区西坡二期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西坡光伏园区
2.2规模:50兆瓦
2.3供货周期:45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约2624个(大串)单列柱手动固定式可调支架(含压块)、光伏支架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及就位、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2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6交货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2.7交货期:2020年9月25日第一批支架材料供货,10月25日完成供货3.投标人资格要求
3.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装机规模在2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支架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7日9:00起至2020年8月14日17:00止。
联系人: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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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648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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