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政府发布《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2019年共针对2069户家庭屋顶光伏电站用户拨款131.5万元,原文如下: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户:
根据《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海盐县财政局关于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盐发改〔2017〕346号)精神和《海盐县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办发〔2019〕24号)规定,经审核并报县财政扶持工业专项资金联审会议审定(〔2020〕7期),现拨付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31.5363万元。资金128.839219万元列本年省补“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科目、2.697081万元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科目。
上述补助资金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发放。
附件: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明细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1日
更多明细请点击附件查看:2019年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财政补助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