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悉,3月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其中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里涉及: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水力发电和抽水蓄能装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
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XGBT29319)、《独立光伏系统技术规范ⅩGB/29196)、《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264)等国家标准。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太阳能高温热发电站需满足如下限定 条件:1)多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216.0%,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5%,之后年衰减率∞0.7%;2)单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6.5%,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3%,之后年衰减率97%;3)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化效率≥28%,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衰减率≤05%,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10%;4)硅基薄膜电池起,一年内衰减率空%,之后年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0%;铜铟镓硒( CIGS)薄膜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4%;碲化镉(CdTe)薄膜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4%; 其他薄膜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0%;5)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 电池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20%。太阳能热利用需符合《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工业应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规范》(GB/T30724)、《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储水箱技术要求》(GB/T28746)、《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等国家标准。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9〕293号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产业基础。发展绿色产业,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也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对发展绿色产业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绿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但同时也面临概念泛化、标准不一、监管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厘清产业边界,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有效服务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各部门要以《目录》为基础,根据各自领域、区域发展重点,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投资、价格、金融等不同支持政策的实际需要,逐步制定以《目录》为基础的细化目录或子目录,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业、社会组织更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提高《目录》的可操作性。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托社会力量,设立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为《目录》在各领域的落实、细化目录和子目录的制定、绿色产业标准制定等工作提供相关专业意见。逐步建立绿色产业认定机制,有序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相关服务。
四、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经验交流,推广壮大绿色产业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目录》同相关国际绿色标准之间的互认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各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各地区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协会、委员会、认证机构、企业等进行指导或检查。各地方在贯彻执行《目录》的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目录》与既有绿色产业支持政策的衔接,妥善处理存量资金和项目,逐步根据《目录》调整政策支持范围。既有政策的数据统计可按《目录》公布前、《目录》公布后分别进行统计。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资源环境状况、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科学技术进步、产业市场发展等因素,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