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9年1月17日,寇总在国家电网2019年工作会议上提出:国家电网要“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现代企业;三型即“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
所谓平台,应该是独立于买方和卖方的第三方。
所谓共享,应该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众多企业都可以借用这个平台。
而“隔墙售电”中,电网就是扮演了一个供买卖双方共享的第三方平台,完全符合寇总的思路!然而,最近某些省份电网公司出台的文件与该战略背道而驰!说到底,还是“电网企业利益优先”的思想作祟!如果将“电网”的利益凌驾于国家、社会利益之上,从而阻碍改革的推进,妨碍全社会成本的降低,我们还谈什么能源变革和
平价上网!
“隔墙售电”为何迟迟推不动
在全球大部分国家,风电、光伏的电价都已经实现低于传统火电价格,即传统意义的平价上网。然而,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设备制造国、应用国,平价上网项目却迟迟无法推开,原因很多,但“光伏度电成本”肯定已经不是主要原因了。
所有人都知道,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光伏度电成本”已经大幅低于当地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理论上完全可以实现平价上网。然而,我国用户侧的平价上网项目并没有大规模的推开,为什么?
曾经,2017年10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让业内欢呼,很多人认为,光伏实现平价上网就在眼前!这是一个对各方都有利的政策!
然而,这样一个能推进平价上网、万众期待、对各方都有利的好政策,已经下发1年有余,却迟迟得不到落实,为什么?
近期某省电网公司的一纸文件,掀开了冰山一角。根据“光伏們”报道,某省电网已经暂停受理自发自用
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并下发内部通知(如下图所示),要求各市电网公司从严执行。
从图片中内容可以看出,由于是内部文件,该电网公司干脆就没用什么“影响电网安全”之类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干脆说:
要正确理解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消纳模式的含义!
其中“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中的两个“自”即发电方和用电方应为一个主体。各单位并网验收中要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坚决杜绝以“自发自用”备案,实际以“自发他用”并网的发电项目,对于存量“自发他用”光伏项目,各市公司要积极联系用户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术业有专攻,大型光伏项目的专业性强,非专业的业主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光伏项目没概念,自己投资往往会造成项目投资高、质量差、收益差。因此,目前光伏项目普遍的投资模式都是:由专业的光伏企业租用屋顶后进行专业的投资和运维。
因此发电方和用电方肯定不是一个主体!
按照该电网的理解,此类项目都是非法项目
自发自用国家补贴都发了这么多年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政策把握没有电网清楚?
敢情不符合标准和政策的也发补贴?违规发了那么多国家补贴下去?
我理解自发自用,就是相对传统的发电、卖电给公网、再卖给用户的传统模式而言。也就是,自发自用前面隐含了一句话“脱离公网限制,用户自我解决电能来源”。政府推进自发自用的初衷,相信不会与开发模式有关,因为这是用户自己的选择。
简单而言,投资企业自行解决消纳问题!
嗯,工商业、大工业售电是电网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果隔墙售电大面积开展,电网公司售电的利润会大幅降低,电网公司的利益就会受损。
所以,该电网的这个说辞,其实就是“电网利益优先”!
这与国网寇总提到的“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战略背道而驰!
插播一下,2019年1月17日,寇总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19年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部分内容。
(一)清醒认识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目标追求要打造“三型”企业。这是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重要抓手。基于能源互联网的功能特点和国家电网公司的责任使命,我们建设的能源互联网企业必然是具有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特征的现代企业。
要建设运营好“两网”,这是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重要物质基础,一方面,要持之以恒地建设运营好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另一方面,要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个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打造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的泛在电力物联网。
要瞄准世界一流,这是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奋斗标杆,关键是提升企业全球竞争力。对照国资委“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典范”标准,努力在优化配置国际电力资源、引领全球电网技术发展、具有全球能源转型发展话语权和影响力方面成为领军企业,在运营效率、经济效益、优质服务方面成为领先企业,在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全球知名品牌方面成为典范企业。
看来,平台型、共享型这两个词的意思,这个省公司理解不深刻啊!
岂止是不深刻,地方出这样的文件,简直就是直接的打寇总的脸呀!
看来,造成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困境的原因:
一是政府出台政策避重就轻,不敢触动核心问题;
二是电网企业利益优先的观念根深蒂固,阻碍改革深入开展。
电网企业利益优先,那全社会利益呢?国家利益呢?
谁都知道,电力是基础社会资料,影响社会总成本。2018年,为了提高企业的盈利,总理花了多大力气,才让全国的大工业、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其实,只要放开“隔墙售电”,全国用户的用电电价会肯定应声而降的!
“电网企业利益优先”的观念,已经开始影响全社会的利益了!
寇总的发言还是很让人振奋的,让我们看到一个负责任的大型央企形象。只不过是下面执行出了问题,凡事都有惯性,我们应该给电网领导们一些时间去改变这一情况。
嗯,你说的对!
任何企业、团体的利益,在国家、社会利益面前都不值一提!国网、南网的领导水平都很高,他们一定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我们需要给他们一些时间。
正如寇总所说,国家电网要“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特征的现代企业。
所谓平台,应该是独立于买方和卖方的第三方。
所谓共享,应该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众多企业都可以借用这个平台。
“隔墙售电”中,电网就是扮演了一个供买卖双方共享的第三方平台,完全符合寇总的思路!然而,到了地方怎么就执行不下去了呢?
说到底,还是部分人“电网利益优先”的思想在作祟!
如果将“电网”的利益凌驾于国家、社会利益之上,从而阻碍改革的推进,妨碍全社会成本的降低,我们还谈什么能源变革和平价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