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示上海市“十二五”以来光伏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要求,我委会同各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单位,对本市“十二五”以来相关光伏项目进行了梳理。现对本市相应的全额上网光伏电站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在完成本区范围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的相应情况梳理后,将有关情况对全社会公示,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沈维佳
联系电话:23112865
传真:63584462
附件1: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项目情况表
附件2: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已开工项目情况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