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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光伏人最关心的26问!牵系经销商、企业、电站投资者以及每一个终端用户

日期:2018-07-05    来源:光伏头条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8
07/0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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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531新政 光伏领跑者 光伏补贴 户用光伏 太阳能要闻

从6月1日下达“823号”文件到6月20日发布紧急通知,国家能源局给出的光伏发展指示依然令行业错愕,不明朗、模棱两可,困扰着每一个入局的光伏人。

就目前情形来看,行业破局而立尚需时日!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分析整理26条光伏人最关注的问题与解法,希望帮助诸君在这个或明或暗的时期摸索得到方向、看得到希望!

前情提要

政策要点

5月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再次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并强调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6问答

新政下达后行业普遍困惑之问题详解

1问:光伏新政对光伏发展是否“一刀切”、是否急刹车?

答:对于这个问题,此前也有官媒深夜连发两文释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调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主要考虑有:一是组件价格快速下降,光伏组件平均价格与去年底相比降幅已达约17%;二是与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上限价格衔接;三是补贴缺口增长过快。

此处援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此次调整并非“一刀切”,而是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优化,采取分类调控。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

今年第一批418万千瓦光伏扶贫已经下达,第二批400万千瓦正在准备。第三批领跑基地项目已选定650万千瓦,第四批将于下半年适时启动。

2问:新政之后,光伏电站投资回报该如何保障?

答:一方面降低初始成本,另一方面提高投资收益率。大部分光伏电站运营者都通过降低初始成本的方式来减少系统总成本,期望以此来保证投资回报。始成本下降空间毕竟有限,而且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如何保证质量,是光伏电站运营者面临的挑战。光伏电站是长期工程,初始投资成本固然重要,但是,光伏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必须系统性地进行考虑。

日前,禾迈宣布微逆降价50%,我们以此为例探寻投资回报率。以一套6kW的分布式光伏系统为例,经销成本估计,采用300W、20块单片组件,假设微型逆变器0.7元/W,传统逆变器0.45元/W,全额上网电价0.7元/千瓦时,其他相关配件等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微逆系统的初始投资约为2.49万元,传统系统的初始投资约为2.34万元,受短板效应与系统效率不同等因素的影响,25年微逆系统发电量较传统系统提升了8.12%。

从总体收益测算结果分析,25年微逆系统初始投资虽较传统系统高约0.15万元,25年微逆系统总收益约为9.52万元,传统系统约为8.8万元,高于传统系统收益0.72万元,投资收益提升至少8.18%以上。在平价上网趋势下,大大地缩短了老百姓的投资回本周期。

综上,保障光伏电站投资收益,可更多的关注长期投资整体收益,而非眼前初始投资。

3问:新政之后,已并网的光伏电站是否受影响?

答:531光伏新政只针对2018年5月31日以后并网运行电站。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并网运行光伏分布式电站都不受任何影响。唯一的区别在于2018年1月1日以前并网电站补贴0.42元/kwh;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执行0.37元/kwh补贴。且两项政策明确补贴原则上都是20年。根据日期对照就知道自家电站补贴多少。

4问:不受此次政策约束的情况有哪些?

答:特高压外送基地的项目和批过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不受此次政策约束;光伏扶贫项目不受政策约束,已并网的光伏电站不受约束。

5问:下半年还有多少市场空间?

答:目前,下半年比较明确的市场空间是:

——8GW的第四批光伏领跑者项目;

——4-5GW第二批村级扶贫项目+总量不详的第一批尚未完工项目。年初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十三五”规模4.186GW,其中集中式扶贫电站于“630”前实现并网,村级扶贫电站年底建成。按照往年下发规模来看,今年第二批扶贫项目规模在4GW左右,全年扶贫指标在8GW左右。

——约1GW(具体总量未知)的未能抢成630的存量普通地面光伏电站指标;

——少量的不需要补贴的分布式光伏;

——部分特高压配套指标和其他类型(如多能互补等)单列指标项目。

潜在可能性:

可能下发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规模;

10GW分布式光伏补贴规模中的剩余规模;

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实时新增的分布式光伏规模;

6问:531之后建成并网的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怎么办?

答:在此前下发的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除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模式外,其余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可选择“全部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两种运营模式,意味着全额上网类型项目被压制(除小型户用分布式项目外),工商业屋顶项目无法全额上网。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是将纳入规模统一规划管理,直接执行普通电站政策。2018年已没有普通项目规模指标,此类项目可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排队进入2019年补贴规模。

7问:在建分布式光伏如何处理?

答:文件从下发到执行几乎是同步,导致大量已开工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无法在5月31日之前并网。5月31日之后建成的分布式项目,或许可以排队进入2019年的补贴规模。当然,或许会有新的户用补贴电价出台。如果2018年建成、但排队进入2019年补贴规模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以往操作办法,补贴时间是从并网之日算起,而不是从2019年算起。因此,在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只会有一部分电价补贴差额的损失。

8问:已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如何处理?

答: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并不限制下半年存量备案分布式项目的开工建设,并且下半年新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原则上是可以排队进入2019年的补贴规模,但这样操作会有一定风险。如排队项目过多,超过了2019年补贴规模,一方面2019年的市场规模将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进入不了2019年的补贴规模就只能等进入2020年的补贴规模了。

9问:未开发的屋顶还能备案分布式项目吗?

答:不需要补贴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然可以进行备案。但新批次有补贴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何时可以备案、新项目的备案管理办法何时下达,尚需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将持续关注。

10问:下半年还有分布式光伏补贴规模吗?

答:截至今年4月31日,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8.75GW,预计5月份装机达到1GW,因此5月31日之前,我国已经近乎完成新增分布式光伏10GW。新政提出,今年安排10GW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并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至少,2018年6月1日以后到12月31日,新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将无法进入补贴规模,但可以排队进入2019年的补贴规模。

11问:之前的分布式指标,包不包括户用?

答:从531新政来看,并未明确提出户用政策,但行业人士推测,为保持户用光伏市场的持续性和积极性,有可能单独给户用光伏下发一定规模指标。这也仅限于是推测。

12问:无补贴的户用光伏还能装吗?

答:531之后并网的户用电站不再享有补贴,因此很多人认为户用没得做了,没有用户会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去安装光伏电站,那么实事真的是这样的吗?

按照现在6元/W的电站价格来算,一套5kW的光伏大约需要3万元,设脱硫煤电价为0.4元,居民用电价格0.48,年发电量6300度(三类地区),40%上网,60%自用,则受益模式为:

上网部分:6300×0.4×0.4=1008(元)

自用部分:6300×0.6×0.48=1814.4(元)

一年的总收益为:1008+1814.4=2822.4(元)

在没有国家补贴的情况下,家庭光伏回本周期变长、经济属性降低了。但一些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还是有理由选择安装家庭光伏电站。所以户用市场并不是一下死掉了,只是在推广上难度加大,用户积极性可能消沉,好不容易在用户端建立起来的信任可能前功尽弃。

13问:户用分布式光伏抢“630”,执行哪个电价政策?

答:从531新政来看,并未明确提出户用相关政策,据行业人士推测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很有可能同样执行“630”政策,即6月30日前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均可纳入国家补贴目录。至于执行2017年0.37元/千瓦时的电价政策还是0.32元/千瓦时的新电价政策,最终结果仍需耐心等待政策方面的结果。

14问:去年底,国家已经出台了新增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5个月后再次下调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是如何考虑的?

答:一是组件价格快速下降。二是与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上限价格衔接。三是补贴缺口增长过快。分布式光伏发展速度过快,也存在不少风险,需要通过价格杠杆发挥适当的调控作用。此外,光伏项目建设周期较短。从实践看,一年调整一次价格未能及时反映产业发展实际。

15问:“531新政”后,电价方面是否还会执行之前的630制度?

答:从“531新政”文件字面意思推断,2018年似乎不再适用630制度,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所谓630,即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称如果光伏电站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并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的,就可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0.85、0.75、0.65元/千瓦时的电价。

国家能源局强调:国家能源局组织招标的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项目上网电价政策也保持不变。有的企业担心不能执行“630政策”,是没有必要的。普通光伏项目可以继续抢“630”,即取得2017年指标的普通光伏项目在6月30日并网仍可执行2017年电价政策。

16问:今年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具体如何执行?

答:根据531新政内容,下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各5分,即分别降至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5分,即0.32元(含税);维持光伏扶贫项目电价不变。维持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不变,即一类资源区每千瓦时0.65元、二类资源区0.75元、三类资源区0.85元。

17问:630前并网的户用项目,度电补贴是多少?

答:5月31日前备案、630前并网的项目,可能享受823号文件下发之前的政策,即还可以获得度电补贴,且按照0.37元/kWh执行。(国家能源局口头表述,暂无明确政策出台)

18问:获得2017年及之前指标的地面电站补贴要调整吗?

答:2017年及之前获得指标的地面电站,如在630之前建成并网,仍将享受0.85、0.75、0.65元/千瓦时的电价。(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文广而告之)

19问:国家补贴到底还有没有?

答: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领跑者和扶贫项目是有补贴的,此外,以5月31日为界,之前并网的项目纳入补贴范围,之后并网的光伏项目不再享有补贴。因为2018年仅安排10GW的分布式补贴规模(已用完),也就是包括户用在内的分布式项目下半年并网是拿不到补贴的。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新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将无法进入补贴规模,但可以排队进入2019年的补贴规模。但国家能源局领导口头表示,今年6月30日之前建成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将进入补贴规模,但至今并未有相关政策文件下达。

20问:今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安排考虑?

答:根据情况适时下发新的领跑者项目,预计8GW;第二批扶贫项目。对于技术先进、发展质量高、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是放开的。国家不是要限制光伏发展规模,只是对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优化新增规模、明确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21问:领跑基地建设进展如何?

答:考虑到领跑基地建设效果明显,下半年将适时启动第四批领跑者基地建设,今后将把领跑基地建设作为普通电站建设的主要阵地和重要方式。

22问:第三批领跑基地的1.5GW奖励指标是否还有效?

答:根据光伏新政,“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从这条信息看,18年的8GW领跑基地规模如何实施将另行讨论,而第三批的1.5GW领跑基地奖励指标属2017年的指标规模,仍将有效,预计将在2019年实施。

23问:为何还要提出要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力度?

答: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落实程度和执行效果不一,不少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地方保护和限价竞争,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力度,规范和严格资源配置规则。

24问:绿证怎样代替补贴?

答:绿证是2017年7月正式启动认购的电力证书,一个绿证即代表1MWh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可再生能源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出台,绿证将由现在的无人问津一下子变成市场的刚需。这对于那些2018年下半年没有补贴的光伏电站项目是福音,因为这些项目虽然没有补贴,却可以通过交易绿证来获取额外的收入,这一部分收入相当于补贴。

根据相关政策,绿证的价格不能高于该部分可再生能源电量本身所能获取的补贴,该部分电量通过绿证交易获取利益之后,将不再享受国家补贴。所以对于那些已经纳入补贴目录的项目持有者来说,除非特别缺钱,他们是不愿意将项目产生的绿证拿出去卖的,因为卖来卖去也不可能高于这些电量所能获得的补贴。但对于那些没有补贴的项目持有者就不一样了,这些项目已经没有补贴,但是产生的依然是绿色电力,原则上每并网1MWh便能产生一个绿证,然后绿证可以拿来卖给有需要的企业或者单位,从而获取额外的“补贴”。

25问:国家能源局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方面有什么考虑?下一步会开展哪些工作?

答: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启动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明确了三种市场交易模式:

一、分布式发电项目与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

二、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电网企业对代售电量按综合售电价格,扣除“过网费”(含网损电)后将其余售电收入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

三、电网企业按国家核定的各类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电量,但国家对电网企业的度电补贴要扣减配电网区域最高电压等级用户对应的输配电价。

同时,通知对分布式发电交易的项目规模、电力交易组织、分布式发电“过网费”标准等提出了要求。

通知印发后,各地积极性非常高。截至2018年5月31日,共有13个省市上报了35个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为加快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实施,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筛选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在确保试点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出一批条件具备的项目和地区尽快启动试点;二是鼓励不需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利用存量开展试点的分布光伏发电项目。

26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与隔墙售电有什么区别?

答:所谓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即人口相传的“隔墙售电”。事实上,与字面意义上的“隔墙售电”相比有点差别的是,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并不是说你家的光伏发电真的可以直接卖给邻居,而是只可以卖给就近符合交易条件的电力用户,而这个电力用户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环保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用电量较大且负荷稳定的企业或其他机构,而且在电网结算方面不能有不良记录。由此可见,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的购电方尚未向个体户开放,更多的是针对用电量较大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

本文部分观点参考自:国家能源局领导公开讲话;行业资深专家王淑娟;行业资深媒体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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