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伏网 » 光伏企业 » 正文

易事特借道员工持股计划操纵市场牟利 证监会依法予以严惩

日期:2018-07-02    来源:光伏梦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18
07/02
18:3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易事特 证监会 国债价格 太阳能企业

  6月29日,证券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宗操纵国债价格案,1宗上市公司董事长滥用提案权控制信息发布时点操纵股票价格案作出行政处罚;北京证监局依法对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作出行政处罚;福建证监局依法对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上述案件中的国债价格操纵案中,陈贤实际控制“邱某某”、“上海星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某峰”及其本人的证券账户,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国债1507”等5只交投不活跃的国债,影响相关国债价格,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3)项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陈贤处以100万元罚款。
 
  其中,上市公司董事长滥用提案权控制信息发布时点操纵股票价格案中,何思模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2015年2月,易事特成立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自筹资金,以及何思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东方集团)向员工提供的无息借款及其他款项,对于扬州东方集团提供无息借款部分对应份额,除符合条件的员工享有的约定收益外,其余收益归扬州东方集团所有。何思模滥用提案权,以拉高股价为目的,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在此期间,何思模决策卖出员工持股计划中96.15%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获利约6077万元。同时,何思模还将利用他人账户买入的易事特股票卖出,获利约323万元。上述违法所得共计约6400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约6400万元,并处约6400万元罚款。
 
  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信息型”操纵的典型案例。“高送转”虽对股东权益并不产生实质影响,但长期以来易成为市场炒作题材。某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这种市场炒作心理操纵本公司股票从中牟利,试图使上市公司异化为少数人的“提款机”,严重背离市场“三公”原则。这类操纵手法隐蔽性强,市场影响恶劣,社会危害大,广大投资者深恶痛绝,必须予以严厉惩处。同时,在本案中,本应作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制度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竟沦为操纵市场牟取非法利益的道具。彻底背离了该项制度的初衷,造成极其负面的市场影响。我会重申,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便有迹可循,无论戴上何种“面具”,打着什么幌子,都无法逃脱监管部门的追究和法律的严惩。
返回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首页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