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标公告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总承包的色达县30MW集中式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交流防雷汇流箱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标,现邀请合格的竞标响应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竞标。
1.1 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1.1项目概况
色达县30MW集中式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为异地建设项目,根据甘孜州委的统一部署,项目扶贫地为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项目建设实施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正斗乡顶贡大草原,拟建场区为高寒草甸草地,植被以天然草甸为主;场区地势开阔,地形平坦,场内海拔高度3940~4020m,属山地地貌。
本工程拟采用单晶硅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平单轴跟踪系统,设计装机规模30MWp,拟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成投运的正斗光伏220kV升压站。正斗光伏220kV升压站站址位于本工程场址中心东南侧约2.7km。
本项目实施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西北直线距离约49km的正斗乡境内,距离正斗乡约29km。县道X457从场址西侧通过,场址有简易公路与其相连接,引接道路长约6km。场址距离乡城县城约136km,距离得荣县约80km,交通较为方便。
1.1.2竞标范围
色达县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交流防雷汇流箱设备采购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出厂验收、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技术资料和协调等服务。
1.2供货时间、地点
本合同设备为一次性交货,交货时间:2018年5月11日前。
交货地点:色达县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工地现场采购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1.3 竞标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 竞标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流防雷汇流箱设备生产制造商(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竞标响应人在竞标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竞标响应人应独立设计和制造过交流防雷汇流箱设备,近5年(2012年1月1日起)光伏电站业绩不少于3个,且有海拔高度3000米以上工程供货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竞标响应人在竞标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联系方式);
3) 竞标响应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竞标响应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2015、2016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竞标响应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竞标响应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对设计、制造能根据ISO9000族的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标的竞标。
7) 本次竞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竞标。
1.4 竞标文件的获取
1.4.1 竞标文件的购买
竞标文件仅限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的竞标响应人,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竞标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能证明符合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的3项以上合同原件(采购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相关用户验收报告,业主项目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座机);
(6)购买竞标文件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竞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