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规划,把
光伏扶贫工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各省纷纷推出相应的光伏扶贫政策。2018年计划完成710751户帮扶工作,如果每户平均按照3人计算,将有近210万贫困群众受益。
3月16日,国际能源网获悉,海南省三亚市正式印发了《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到2020年,实现92个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全覆盖。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在分布式
光伏电站建成后,不但发放国家、地方两级补贴,三亚市财政还一次性给予每家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此次光伏补贴实施后补助办法。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凡是2020年前在三亚市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后将连续5年享受相关财政补贴。
方案明确,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拟采取三种建设模式:
一是农村居民自行投资建设模式,项目收益全归农村居民所有;
二是企业与农村居民合作投资,项目收益根据各自投资额度,按合同约定分成;
三是企业投资模式,项目收益全归企业,农村居民与企业签订合同,由企业按合同约定给予农村居民每年不少于1000元的补贴金额。
原文如下:
三亚市力争到2020年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利用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我市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我市正式印发了《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实现92个村民委员会及已完成属地化管理的农场(居)符合建设条件的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覆盖。
多渠道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方案中提到,我市的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每度电0.25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申报申请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
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补助时间为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可享受相关财政补贴。
同时,为鼓励农村居民家庭积极参与及配合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项目建设方式多样
方案明确了我市的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拟采取三种建设模式:一是农村居民自行投资建设模式,项目收益全归农村居民所有;二是企业与农村居民合作投资,项目收益根据各自投资额度,按合同约定分成;三是企业投资模式,项目收益全归企业,农村居民与企业签订合同,由企业按合同约定给予农村居民每年不少于1000元的补贴金额。
实际生态效益明显
在三亚推广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可以充分发挥阳光日照时间充足的优势,以光伏发电项目促进我市的节能减排和低碳城市建设。扣除已列入三亚市光伏扶贫专项实施的贫困户和房屋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农户,估计需实施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农户约6万户,以6万户3Kw光伏发电项目计算,预计可实现年发电量2.4亿度,减少碳排放量约16.8万吨;20年预计发电量约48亿度,减少碳排放量约336万吨,生态环保效益明显,对三亚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峰目标将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